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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级公管大类“专业分流”实施办法

时间:2019-03-29点击数:

人文与外语学院

公共管理类“专业分流”实施办法

 

一、专业分流对象

2018级及以后公共管理大类(含其他专业转入公共管理大类)在籍学生。

二、分流专业设置

以中国计量大学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公管大类所含专业为准,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公共关系学两个本科专业。

三、专业简介

 (一)公共事业管理专业

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,掌握现代化管理学、经济学、特别是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、技术与方法,受到管理人员所需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训练,能在企事业单位、尤其是公共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
主干学科:公共管理

主要课程:管理学原理、公共管理学、管理心理学、经济学原理、政治学原理、公共关系原理、公共经济学、公共行政学、应用统计、公共事业管理概论、公共危机管理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、公共部门绩效管理、公共部门薪酬管理、人力资源选聘与测评。

最低毕业学分:160分;授予学位:管理学学士。

(二)公共关系学专业

 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与职业素养,具备先进的公共关系理念和质量、计量、标准意识,系统掌握公共关系学基本理论知识及实务技能,具有良好外语能力,公共关系写作能力和管理沟通能力,能够从事危机管理、信息传播管理、关系协调、形象设计等工作,适合在政府、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中进行公共关系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。

主干学科:公共管理

主干课程:管理学原理、经济学原理、社会学概论、传播学、公共关系原理、公关策划学、公共关系实务与案例、商务礼仪、公共管理学、公共危机管理、企业危机管理、媒介关系管理、社会心理学、应用统计学、社会研究方法。

最低毕业学分:160学分;授予学位:管理学学士。

四、分流基本原则

(一)志愿优先,参考绩点。在教学资源允许、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,尊重学生的意愿,并参考学生绩点情况进行分流。

(二)教师指导,学生自主。学院组织学习指导活动,使学生了解大类及其专业;学生从社会需求以及自身的个性发展、兴趣、特长等需要出发自主在专业大类内选择。

(三)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专业分流的全过程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结果公示,接受监督。

(四)根据学院教学资源的承载能力,专业之间的教学班级比例为1:1,设定每个班级基础人数为30人,上下浮动不超过4人。

 五、分流办法

(一)学生根据自身意愿填写《人文与外语学院选报专业志愿表》,志愿书的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雷同。根据学生的志愿排序,按第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拟专业分流名单。

(二)当专业班级人数超过上限时,学院将根据学生的绩点状况进行分流,绩点高的同学有优先选择权。学院按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绩点排名确定拟分流学生名单,学生课程绩点相同的情况下,再按学生所修专业核心课程平均绩点分流(2018年级其他专业转入公管类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,以所学的本专业课程以准据测算)。

六、 分流程序

(一)学生选报专业前阶段

1、开设专业导论课,主讲人包括专业或系所负责人、专业教师代表、实务界资深人士等。旨在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特点、发展动态、培养流程及社会适应面等信息;

2、学院根据教务处要求发布选报专业的通知与要求。

(二)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阶段

1、每位学生根据自身情况,填写《人文与外语学院选报专业志愿表》中的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,两个志愿不能雷同。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,学院结合上述分流办法确定专业学生名单。

2、学生须完整填写相关信息,不填写申请表者按照服从学院调剂处理。

(三)专业分流后阶段

1、学院汇总专业分流结果学生信息后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后报学校教务处,原则上不再受理学生变动分流专业的申请。

2、学院根据分流结果,按照有利于管理和学生学习、生活的原则,以课程为单位组织教学班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 1、《人文与外语学院选报专业志愿表》,在第一学期末以班级为单位交至人文与外语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
2、分流期间不在校的学生,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院提交志愿信息,或者委托校内同学办理。

七、本实施办法由人文与外语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并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文与外语学院

2019年3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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